天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建立优秀人才选拔机制,天津大学继续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在全国部分重点中学实施校长实名推荐制度,自主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天津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自主选拔方式坚持“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理念,落实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关注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思维、品德素养和实践能力等在素质、能力、知识方面的综合表现。
一、选拔对象
天津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面向具有“明确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或“品学兼优、素质全面,高中各学年成绩位于年级前10%”的高中应届理科生。
二、选拔方式
天津大学根据各中学教育教学质量以及近年考入天津大学学生的质量、数量和在校综合表现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名单和推荐人数。
获得推荐资格的中学应在校园显著位置对我校推荐名额、选拔标准、申请办法、遴选流程进行公示,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
最终的选拔结果应在中学校园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三、推荐学生报名流程
经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登录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tju.edu.cn)网上报名系统(https://121.193.130.44/recruit_web/logon/logon.jsp),注册报名,打印报名表。其中,“报名推荐号”由天津大学随本方案统一邮寄,学生直接向中学索取。
报名表需由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推荐号”贴在报名表左上角;其他支撑材料包括:高中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或教务处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自荐信及可证明“申请理由”的佐证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需订成一册,第一页为自主招生报名表。由中学统一寄至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过期无效。
四、考核方式与原则
天津大学将组织专家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
审核通过的学生需到天津大学参加面试综合考核。天津大学将组织面试专家委员结合学生的学业成绩、创新潜质、高中阶段的综合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认定最终合格者。
五、优惠政策与专业
经认定合格的学生,高考时需在自主招生批次报考天津大学,并享受如下优惠录取政策:
A:若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加10分后选取专业;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但在我校录取线下30分之内,且高于当地一本线,专业服从调剂,即可录取。(注:“录取分数线”在平行志愿省份指“最终模拟投档线”)
B:高一、高二平时学习成绩均在中学年级前10名,且面试经专家委员会认定成绩优秀者,经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度扩大降分分值。
自主选拔适用专业范围覆盖了天津大学全部优势学科和绝大部分专业,详见附表。学生在高考后填报专业志愿时,限于所在省市招生计划所列专业,如选择建筑学、城乡规划,则需参加我校在2014年春季组织的徒手画加试且成绩合格,在这两个专业方可享受加分政策,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徒手画加试安排,请关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tju.edu.cn)通知。
六、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2月18日。
2、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0日(以收到邮戳为准,建议使用快递)
3、面试时间:2014年元旦后(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请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提示)
4、面试地点:天津大学
七、监督和约束机制
天津大学自主选拔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1、自主选拔的全部工作在天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经认定合格后,将在教育部阳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享受天津大学自主选拔优惠政策。
3、中学和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材料,如发现学校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取消该生资格,若已被录取,则取消入学资格。
4、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所有信息全部通过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tju.edu.cn)及学生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未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责任自负。
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27405486 监督电话:022-27403794 传真:022-27401800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072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1月
附件:天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实施方案实施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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